深山内树木茂盛,高度三丈以上的树比比皆是,所以显得阴森可怖。
沈思思站在边上,四下一看,确定没人,才在两只手上都戴上袖箭。
一只是圆筒单箭的,但是上面的箭涂了药,能让四百斤以内的动物三秒行动缓慢,五秒昏迷,四百到六百的行动缓慢如酒醉。
这是她的秘密武器,遇上危险用的。
一只是梅花袖箭,可装六只箭。
她检查好装备,深吸一口气,毅然决然往里走去。
深山有猛虎,但沈思思为了生存,必须‘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’。
越是往里走,沈思思的心越是提高,如今已经提到了嗓子眼。
四周微风呼呼地吹,脚下泥路偶尔打滑,一个出溜出去,沈思思屁股有点疼。
但纵然如此,她还是不妥协。
想当初她为了给新剧宣传,上了一档户外生存节目,去的地方可比这个还要难走。
她何曾妥协过?
又走了一炷香的时间,沈思思终于看到了一只灰色的野鸡,野鸡不算太大,看起来两到三斤。
它正雄赳赳气昂昂地咯咯咯叫着,时不时快速低头往土里点一下。
沈思思惊喜不已。
“哈,就是你了。”
她干净利落又很迅速地射出袖箭,袖箭精准地射断了野鸡的脚。
“咯咯咯”
它大叫几声,扑扇着翅膀要飞,但是飞不过一米,便落在地上,它坚持又飞,如此重复几次,依旧逃生失败。
沈思思抓住了它。
把沾了血的箭矢放回袖箭里,再用镰刀隔断它的伤口,造成它是被镰刀所伤的假象。
用几根草把它的脚和翅膀都绑住,丢到背篓里。
她看了看头顶的时间,现在应该是申时正左右。
她决定再走走,看能不能猎到更好的猎物。
因为有了野鸡,沈思思更加有信心了。
因此胆子都大了些。
又过了些时间,她又看到了一只竹鼠,一只野兔。
毫无疑问的,都被沈思思全部捕获。
如此下来,时间也到了酉时。
快天黑了。
她看了眼前面五十米开外,连阳光都照不进去的黑森森的路,决定返回。
里面的路,她不可能进去。
太危险,她还没有到壮士断腕的地步。
“哎哟喂,沈思思,这是你捕的猎啊。”
她才刚刚回村,便有人围了过来。
“是啊,我自己捕的。”
“你怎么这么厉害,光一把镰刀就能捕猎咧。”
“我的个天老爷啊,你快教教我你是怎么做的?”
“我也想学,以后我也能去打猎呢。”
沈思思举了举手中镰刀,露出上面的血迹,在空中挥舞两下,“我就是这样,等它们窜出来的时候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砍向它们。”
她舞的速度有点快,吓得看热闹的人群后退了几分。
“哎呀,不好意思,吓着你们了,我先不和你们说了,孩子还等着我做饭呢。”
沈思思直接走了。
这些人的夸赞也不是真的夸赞。
为了少惹是非,沈思思选择少说话。
而少说话的沈思思离开后,还是免不了被人议论。
“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