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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7頁(第1页)

聞笛連氣都生不起來了,他們談話根本是雞同鴨講。在何文軒的世界觀里,社會地位上贏了對方,那就是贏了。什麼人品好,都是硬體比不過之後的強顏歡笑。這種毫不動搖的自戀,已經不是性格缺陷,是行為藝術了。

他正猶豫著要不要搬出邊城的真實身份來堵嘴,何文軒突然來了一句:「不過,幸好你沒有變成那種人。」

聞笛警惕地看著他,提防又出現的攻擊形式:「什麼人?」

「自己沒什麼本事,只會拼命顯擺對象有多厲害的人,」何文軒說,「這個世界上,我最不理解的就是這種人了。你的眼光雖然變差了,但我的眼光還是很準的。」

聞笛靜默片刻,「嘖」了一聲:「你難得說句有道理的話,讓人更生氣了。」

何文軒皺起眉,似乎是覺得他不可理喻:「你現在怎麼這麼容易激動,不會是受那傢伙影響吧?」

這對話真是一點進展都沒有!不管他說什麼,何文軒都繞著一個點打轉——他沒有選人的眼光,離開了優秀的自己,讓他產生了消極的變化。

「不過也真是奇怪,」何文軒問,「你們是怎麼認識的?你基本不住酒店吧。」

聞笛卡殼了。他沒準備「酒店前台」這個設定的初遇。

何文軒身後傳來了一個聲音:「國外旅遊的時候認識的。」

聞笛繞過何文軒,看到邊城朝這邊走了過來——可能是疑惑他怎麼去了這麼久,過來看看有沒有出事,也可能是再不跑,就會被十幾個富二代當場肢解。

聽到邊城的回答,聞笛在心裡翻了個白眼。就說這人不善於扯謊吧,他不是窮人設定嗎?怎麼還境外遊了?

「是窮游,」邊城往回找補,還找補得像模像樣,「我在路上遇到了一點麻煩,身無分文,只能流落街頭。那天晚上我碰到他,他把身上的七百美元全給了我,然後我們一起走到荒野,在世界盡頭看了日出。」

這初遇說的跟拍電影一樣,何文軒的表情明顯不信。邊城把目光轉向聞笛,似乎是在尋求應和。

聞笛沒有反應。剛剛的話在他腦內炸開,一瞬間,周遭的一切都變成了空白。

混沌的、支離破碎的記憶掙脫枷鎖,接連不斷浮上意識之海,攪起旋渦。

他像是被重錘迎面擊中,茫然四顧,手足無措。

那個事實把他嚇傻了。

他猛地上前,揪住邊城的衣領:「原來那個人是你??!」

邊城在短暫的驚訝之後,握住聞笛的手,震驚混雜著挫敗:「你現在想起來了?」

「我們結婚了??!」聞笛難以置信地質問。

「觸發點是七百美元??!」邊城難以置信地質問。

第29章大學回憶篇(一)

聞笛背著十五斤重的雙肩包,推著兩個26寸行李箱,目光在屏幕和街道上不斷轉換。

這是他第一次來到異國。手機流量、地圖、交通系統、打車軟體都要重摸索。15小時的長途飛行,再加上從機場到這兒的漫漫長路,讓他雙腳酸痛,身心俱疲,就連手裡水杯的重量都好像翻了一倍。他內心期盼運氣好一點,早點找到何文軒的住處,能坐下來喘口氣。

終於,面前出現了一棟五層的紅磚建築,門廊上的標牌和地址里一致。聞笛收起手機,心情雀躍起來。天已經黑了,這一片又是郊區,再晚一點,路就更難找了。

他一趟一個,把兩個箱子提上台階,走進門廊,出了一身汗。進了房子,發現居然沒有電梯,只能再跑兩趟,把箱子拎到三樓,又出了一身汗。走到3o5的房門前時,他就像是沒撐傘從暴雨里跑出來一樣。他擦了擦額頭,把汗濕的頭髮撥開,整理了一下衣服下擺和袖口,想把自己稍微收拾得不那麼狼狽,但鑑於一天的奔波,收效甚微。

他抬手敲了敲門,心裡有些忐忑。明天是何文軒的生日,他不請自來地送驚喜,不知道對方會是什麼反應。他們已經大半年沒見了,長時間的遠距離戀愛會帶走所有激情,慢慢地,兩天一次的電話會變成一周,再變成一月,每天的早安晚安會逐漸消失,只剩重要節日的問候。

所以申請交換時,聞笛選了波士頓的學校。

兩年異國戀之後,終於迎來了暫時的重聚。

聞笛盯著花體字的金屬門牌,心跳的更快了些。

他等了一會兒,門後遲遲沒有動靜。是出去買東西了嗎?

聞笛又敲了敲門,如果還是沒有人開,他就先坐在箱子上歇一會兒。

過了幾秒,門後好像有腳步聲。聞笛腦中的睏倦消散了,深吸一口氣,臉上露出笑容。

門打開,一個陌生的女孩出現,金髮碧眼,打著三角形狀的耳環,聲音性感慵懶。她看著聞笛,露出好奇又茫然的神色:「什麼事?」

聞笛愣住了。他又看了眼手機上的地址,確認自己沒找錯。

房間裡傳來一句「誰啊」,隨即女孩身後出現了熟悉的身影。那人走過來,隨意又熟練地把手在搭上她肩膀上。

然後,他看到了門外的人,全身動作僵硬地停下來,一臉難以置信。

同樣難以置信的還有門外的聞笛。恍惚間,他覺得自己在暴風雨的海上航行,海浪上下搖晃,把他拋得高高的,然後黑暗從下方襲來。

短暫的沉默後,何文軒轉身對女孩說:「這是我高中同學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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